近日,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全省政府債務舉債融資監(jiān)管,切實提升政府債務管理水平,牢牢守住不發(fā)生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債務風險底線,陜西省財政廳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陜西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guī),制定出臺了《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全國地方率先啟動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工作。
《辦法》共分為6章29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闡述了辦法制定的依據、適用對象、考核方向以及辦法實施所遵循的主要原則。其中明確了評價考核的對象為各市縣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情況,債務管理規(guī)范程度、債務管理能力建設等情況。
第二章“評價內容”,針對建立規(guī)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政府債務風險控制與化解情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配套制度、處理存量政府債務和防止債券資金沉淀、政府債務管理能力建設的保障措施與實效、政府債務年度重點工作落實等七個方面評價內容明確了主要的評價方向和具體的內容。
第三章“評價指標”,對建立規(guī)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等七個方面評價內容通過設立二、三級指標進行細化明確,便于逐項落實。同時設立特別加減分,并規(guī)定了實行“一票否決”等嚴重違反政府債務政策的六種情形。
第四章“績效評價”,落實了評價工作實施主體,明確了書面工作資料、 信息系統(tǒng)數據、專項檢查結果、政府總預算會計賬面數據、其他資料等績效評價的數據來源,以及評價工作開展的具體流程與時間節(jié)點。
第五章“結果應用”,對市、縣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結果的等次標準進行明確劃分和通報,并將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分配方案、省對市縣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方案及其他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因素。
第六章“附則”,明確了辦法的解釋權和執(zhí)行時間周期。
為了確保全省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落到實處,陜西省財政廳制定了《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指標明細表》,針對不同考評內容,采取時間指標、質量指標等不同維度指標,基本實現(xiàn)指標的科學合理、細化量化、可比可測。通過績效評價辦法的實施,可以進一步強化對全省各級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綜合考核,督促市縣政府建立規(guī)范的舉債融資機制,有效約束地方政府債務“借、用、管、還”行為,切實防范財政金融風險,有助于全省債務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市、縣、區(qū)財政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全省政府債務舉債融資監(jiān)管,提升政府債務管理水平,牢牢守住不發(fā)生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債務風險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有關法規(guī),我們制定了《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現(xiàn)印發(fā)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陜西省財政廳 2018年9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財政部預算司、財政部駐陜西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 陜西省財政廳辦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發(fā) 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 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全省政府債務舉債融資監(jiān)管,提升政府債務管理水平,牢牢守住不發(fā)生系統(tǒng)性區(qū)域性債務風險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fā)〔2014〕43號)《陜西省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財政廳對各市、縣、區(qū)(以下簡稱各市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的績效評價。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績效評價是指運用績效管理理念,建立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由省財政廳對各市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進行評價的過程。 第四條 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重點考核各市縣政府債務風險控制情況,綜合考慮債務管理規(guī)范程度、債務管理能力建設等情況。目的是通過對各級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綜合考核,督促市縣政府建立規(guī)范的舉債融資機制,約束地方政府債務“借、用、管、還”行為,切實防范財政金融風險。 第五條 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管理。以績效評價促進全省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提升管理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精細化水平。 (二)綜合評判。堅持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日常監(jiān)督和實績測評相結合,正向引導和逆向約束相結合。 (三)客觀公正。合理設定績效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程序,評價標準統(tǒng)一,評價過程透明。 (四)強化激勵。體現(xiàn)實績?yōu)橄取⒎揽仫L險的導向,推動政府債務管理持續(xù)改進。 第二章 評價內容 第六條 在建立規(guī)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方面,主要考評舉債融資管理體系建立、政府債券資金支出投向,以及土地儲備、棚戶區(qū)改造等項目收益自求平衡專項債券需求報送、額度調整、融資平衡方案編制等方面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七條 在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方面,主要考評限額、預算管理相關制度建設和限額預算調整編制結果,以及報送下一年度外債轉貸、債務計劃和項目安排的時效性、規(guī)范性。 第八條 在政府債務風險控制與化解情況方面,考察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情況、以及風險控制與化解的績效情況,既通過地方政府債務率相關指標進行定量考核,也通過風險應急體制建設、債務風險化解規(guī)劃制定、發(fā)現(xiàn)問題整改等相關指標進行定性考核。 第九條 在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配套制度方面,主要考評對債務信息公開、月報和季報信息報送、隱性債務統(tǒng)計報送等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以及工作成效,還考評市縣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考評工作開展水平。 第十條 在處理存量政府債務和防止債券資金沉淀方面,主要考評非債券類存量政府債務分類處置工作和未到期政府債務提前置換的開展情況,以及在提高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出現(xiàn)資金沉淀方面的努力程度。 第十一條 在政府債務管理能力建設的保障措施與實效方面,主要考察政府債務管理組織機構建設、人員力量配備的保障能力水平,以及在提升本地政府債務管理人員能力水平和積極主動配合財政創(chuàng)新、試點工作上的努力程度。 第十二條 在政府債務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方面,緊緊圍繞年度重點工作,考核在規(guī)范本地區(qū)政府融資舉債擔保行為上的工作努力,突出對省財政廳重點工作部署的落實和執(zhí)行程度。 第三章 評價指標 第十三條 績效評價指標是對各市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進行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具體包括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三個層次。 第十四條 一級指標設“建立規(guī)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控制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配套制度、處理存量政府債務和防止債券資金沉淀、政府債務管理能力建設、年度重點工作(規(guī)范政府融資擔保行為)”等7項,總分100分。 (一)“建立規(guī)范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包括健全舉債融資管理體系、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方向、土地儲備專項債券試點、棚戶區(qū)改造專項債券試點等4項二級指標。 (二)“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包括完善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制度、政府債務限額預算調整、外債限額管理、一般債務債券預算管理、專項債務債券預算管理等5項二級指標。 (三)“控制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包括通報債務風險預警提示結果、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政府債務率指標、制定債務風險化解方案、嚴肅政府舉債融資紀律等5項二級指標。 (四)“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配套制度”包括信息公開制度建設、信息報送制度、隱性債務統(tǒng)計報送制度、考核機制建設等4項二級指標。 (五)“處理存量政府債務和防止債券資金沉淀”包括非券類存量政府債務分類處置、提前置換存量政府債務、加快政府債券資金支出進度等3項二級指標。 (六)“政府債務管理能力建設”包括組織機構建設、基層管理人員能力提升、工作主動配合程度等3項二級指標。 (七)“年度重點工作”包括違法違規(guī)舉債融資審計整改、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上年度置換債券專項檢查問題整改、政府隱性債務化解方案報送等4項二級指標。 第十五條 三級指標是一級指標、二級指標的具體化,是實施績效評價的依據,具體包括分值、評價標準、數據來源3項要素。 第十六條 特別加減分。對于其他積極參加有關債務管理工作改革試點、積極報送債務管理工作經驗材料及工作重點,申報收費公路、公立醫(yī)院、文化旅游及其他領域專項債券發(fā)行需求,因違法舉債融資被上級發(fā)函追責等加減分事項,另設加減分指標,納入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第十七條 存在下列嚴重違反政府債務政策情形之一的,對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績效評價實行“一票否決”: (一)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法擔保舉債政府債務行為,不予整改。 (二)發(fā)生重大債務風險事件。 (三)政府債務余額突破省財政廳下達的政府債務限額。 (四)逾期償還政府債券利息、本金造成重大輿論影響。 (五)政府債券資金用途嚴重不符合規(guī)定,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徹底。 (六)披露虛假、涉密信息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公開程序造成重大惡劣影響。 第十八條 績效評價指標詳見《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表》(附件)。年度重點工作指標每年重新設定,其他評價指標原則上年度內不作調整。如因政府債務管理政策調整確需調整評價指標的,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印發(fā)績效評價指標調整通知。 第四章 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 市縣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考核評價工作在省財政廳黨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省財政廳預算處牽頭組織,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中心具體組織實施,省財政廳國庫處、財政監(jiān)督檢查局、專項資金管理局、國庫支付局等有關單位配合。 第二十條 績效評價數據來源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書面工作資料。各市縣上報的申請、備案、報告、報表等書面文件,以及省財政廳相關處室記錄各市縣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的表格、臺賬等書面材料。 (二)信息系統(tǒng)數據。通過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tǒng)提取形成的評價數據。 (三)專項檢查結果。各級審計部門、財政部專員辦、省財政廳組織開展的政府債務管理專項檢查結果。 (四)政府總預算會計賬面數據。省財政轉貸給各市縣的債務數據定期與市縣財政實際收到數據核對的結果。 (五)其他資料。各市縣年度自評報告和附件證明材料,以及其他能夠為績效評價提供支撐的資料。 第二十一條 各市縣在績效評價中發(fā)生虛報、瞞報、作假等行為的,按虛增分數的3倍扣減績效得分。 第二十二條 績效評價以年度為周期組織實施。 (一)各市縣自評。年度終了,各市縣逐條對照評價指標,對全年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形成年度自評報告,主要包括自評得分、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及原因分析等內容。年度報告及其附件證明材料應于每年1月31日前報送省財政廳預算處和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中心。 (二)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中心實施考評和匯總。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中心對各市縣政府債務績效年度自評情況進行核評,以績效評價數據為依據,參考省財政廳預算處、國庫處等有關處室考評意見,對各市縣的評價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審核、考評、打分,于每年2月20日前形成評價結果。 (三)通報評價結果。省財政廳于每年3月31日前將最終績效評價得分通報各市縣。 第五章 結果應用 第二十三條 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劃分為“一等、二等、三等”三個等次。市本級績效得分排名1-4名的,確定為“一等”;績效得分排名5-8名的,確定為“二等”;績效得分排名9-13名的,確定為“三等”。區(qū)縣級績效得分排名1-25名的,確定為“一等”;績效得分排名26-70名的,確定為“二等”;績效得分排名71-112名的,確定為“三等”。 第二十四條 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的,直接確定評價等次為“三等”。 第二十五條 建立市縣政府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責問責機制,對地方政府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責的考核情況予以通報,要求政府債務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市縣政府限期整改。 第二十六條 評價結果作為下年度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分配方案、省對市縣均衡性轉移支付分配方案及其他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因素。 第二十七條 評價結束后,各市縣應結合評價結果,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書面整改報告報省財政廳。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執(zhí)行期限兩年。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陜西省政府債務管理績效評價暫行辦法》的通知